杭州一名男子在 婚外情 期间给情人赠送了巨额财物,女方用其中的2038万元购买了一套公寓。妻子发现真相后向法院起诉赠与行为无效,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赠与行为无效,需将已举证确认的3050万元款项返还。
丈夫婚外情妻子索回财产 维护了婚姻尊严
原来,杭州一名已婚男子在婚外情期间,向女方赠送了巨额财物,女方用其中的2038万元购买了一套公寓。妻子发现真相后,向法院起诉赠与行为无效,要求返还现金合计3400万元。法院审理认为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,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。此案中丈夫未经妻子同意,擅自赠与他人财物数额巨大,该处分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,赠与行为无效,需将已举证确认的3050万元款项返还。
目前,房屋的腾退工作执行完毕,接下来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,所得用于归还执行款项。此案的意义,并不在于案值本身的大小,而是向社会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,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。

由此可见,无论《婚姻法》《物权法》,都有条款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他人侵占,婚外情中所获赠的财物,从来就是纸上富贵,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得到再多,都有可能归零。
这起判例前,类似的案例已有多起,诸如“丈夫背着妻子将66万元现金给了情人,法院判决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妻子”;“男子用妻子名字给情人买房,妻子告丈夫讨回房产”。无论丈夫送出的财物有多少,妻子都可依法讨回。
婚外情中的女方,往往付出了感情,什么也没得到,还不乏感到委屈的:有的男人隐瞒已婚身份来追求,赠与钱财,谈婚论嫁,哪有要回去的道理?也许女方是被诱骗了,也是受害者,可法律是明确的,并不会因此同情谁。同理,如果妻子擅自赠送他人财物,丈夫同样可以讨回。
这些案例都是生动的法律教材,婚姻非儿戏,感情非游戏,无论男性女性,在社会交往中须自重自爱,在法律与道德的轨道内,维护关系的正当性与纯洁性。
婚外情中,没有不劳而获的赠与空间,任何心存幻想都是错误的,用财物来换取他人感情,或用感情换取他人财物,都不恰当,既不道德,也违法,最终也可能一场空。
本文来源:婚姻生活--丈夫婚外情妻子索回财产,丈夫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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