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虐待罪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文章,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虐待罪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,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。

2、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、一贯性。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。偶尔的打骂、冻饿、赶出家门,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。
3、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,才构成。所渭“情节恶劣”,指虐待动机卑鄙、手段残酷、持续时间较长、屡教不改的、被害人是年幼、年老、病残者、孕妇、产妇等。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,但情节轻微,后果不严重,不构成虐待罪。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、粗暴,有时甚至打骂、体罚,这种行为是错误的,应当批评教育。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,不应以虐待罪论处。
本文来源:婚姻生活--虐待罪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,家暴罪的成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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