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给大家介绍下江苏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4,希望可以帮到您哦!
江苏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4:婚假3天+晚婚假10天=13天

“第三十条对晚婚的,延长婚假十天。夫妻双方晚婚的,双方享受;一方晚婚的,一方享受。
江苏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4对晚育的,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。
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,不影响工资、奖金及福利待遇。
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、晚育的,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。”——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
本文来源:情感挽回--江苏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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